第三十七章 十二(番外·第一人称,剧情无关,不喜可跳)(2 / 2)

  主子抬举我了。

  我十三岁那年遇到了林一,他那时,也不过十八岁。

  他比主子还要年长三岁,在主子十二岁时他便跟着主子了。

  林一是一个老乞丐养大的,老乞丐将他养到了十四岁,便撒手人寰,留下了一个孩子,那孩子叫楚青。

  楚青比林一小一岁,他自觉高人一等,从不愿叫林一哥哥。

  林一后来将楚青也介绍给主子了,好在老乞丐有些见识,自小就教他们练基本功,主子见他身手不错,便也留下了,改名叫做楚七。

  主子给了他们衣食住行,样样都是顶好的,渐渐,渐渐,楚七忘了自己的出身,以为自己生来便富贵,他看不起后面儿来的我也就罢了,后来,居然也看不起了林一。

  我一直以为林一是喜欢楚七的,因为他待林一太过包容,我从没见过严于律己的林一对别人如此纵容。

  我十三岁瞎了眼那年偷了林一的钱袋子。

  我那时愤世嫉俗,被林一揪着脖子也不吐出一个好字。

  我仇富,见不得别人比我好。

  我心眼儿坏,会去偷瞎眼老太太摆卖的菜和鱼干。

  我曾因别人一句话而咬掉那人的鼻子,也曾为了一个承诺油米不进苦等三日。

  林一那时笑着,说我蔫儿坏的。

  说我平时不吭声,只要一说话就能正中靶心。

  他抓到了我,没有打我,没有骂我,先把我带到了城外树林深处,我以为他要杀我,吓得嘴唇发白,紧咬着嘴唇,犹豫要不要开口讨饶。

  最后,他把我扔进了一个温泉,温泉水滑,我从没来过这里,据传闻,这里有磨牙吮血,杀人如麻的野兽。

  他让我洗澡,他教我武功,他给我吃的,住的,半年后,我管他叫哥哥。

  他一直叫我小赖子,后来,他问了我姓名。

  姓名?

  只有需要被人呼唤时,人们才需要姓名。

  我的悲惨命运导致我无亲无故,我的沉闷较真性格导致我没有朋友。

  久而久之,没有人认识我,没有人呼唤我的名字,我也就没有了名字。

  我摇了摇头,他显然一愣,最后道:“那……就叫主子给你起吧。”

  又过了半年,他带我去见了一个人,那人便是他口中的主子。

  那人雍容华贵,看起来烨然若神人。

  他给我起了名,他叫我十二,因为我是第十二个追随他的人。

  他很厉害,身上流淌着皇族的血脉。

  我跟随着主子,目光却总是不自知地放在林一身上。

  我这辈子没和别人那么亲近过,我一直叫林一大哥。

  我以为,他知道我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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