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十二(番外·第一人称,剧情无关,不喜可跳)(1 / 2)

  林一拱手下跪道:“是。”

  巫山云道:“十二,这几日便留在朕身边侍候。”

  十二下跪道:“是。”

  巫山云不欲多管闲事,可曾仓却和十二搭上了话。

  十二穿着侍卫的宽大衣袍跟在巫山云身后,曾仓和十二同行,他认得这人。

  巫山云批阅奏折时特许十二和曾仓聊天解闷。

  就这样,几日过后曾仓逐渐熟稔,居然问了十二:“你有...有心上人吗?”

  十二不会对主子撒谎,也不会对这个傻子撒谎。

  “我有。”十二道。

  “谁...啊?”曾仓饶有趣味地问道。

  “林一。”十二说出这两个字时,面上火烧火燎。

  “不认...认识。”曾仓叹气道,“我也...也有喜欢的人。”

  “他叫什么?”十二难得开口问道。

  “她叫秦言音!”曾仓笑道,“我...我真的,很喜欢她!她...她也喜欢我!”

  十二低声道:“我以为,你喜欢主子。”

  “我也...也喜欢他啊!”曾仓道。“他...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十二难得地唇角挂笑,他似乎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却无心与他人分享。

  林一喜欢女子,这无声的拒绝,他又怎会不明白。

  十二在当晚轮值时喝了酒,他酒量极差,不过三杯两盏酒,便不省人事。

  一个男子自南风馆出来,拍了拍身上的胭脂水粉俗味,瞧见了酩酊大醉的十二。

  他用扇骨挑起了十二的下巴,模样倒是周正,比那些个不男不女令人作呕的做作玩意儿好多了。

  男子欲将他抱回家,却不想只走了一段路,颈间一凉,再看时,脑袋缓缓掉落,他甚至还眨着眼,便已人首分离,怀中的人不见踪影。

  林一收起长刀,抱住了十二。

  十二天生便是做影卫的料,他骨架极小,体力好,行动灵便,纵然不过只在巫山云身旁待了三年,也依旧成为了巫山云的左膀右臂,足以见得其能力之强悍。

  十二也是林一带进来的,只是在楚七之后。

  林一将十二带回卧房擦洗了一番,十二却突然醒来,眼神迷茫地看着眼前的人,林一身子一僵,不知如何是好。

  十二笑道:“林哥,又梦见你了。”

  林一不语,十二便抬手捂住眼睛,道:“这次的梦有点真……”

  第三十七章 十二(番外·第一人称,剧情无关,不喜可跳)

  我是一个孤儿,战乱时爹娘离散,只余下个五岁的我,四处流浪。

  我从小就死心眼,按主子的话来说,我这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