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说忘就忘,如此无情。……137(2 / 2)

但到底是环境略差了一些,睡不过两三个小时,陆之琰又醒了过来,拿出手机一看,才凌晨三点一刻。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如果翻身动静过大,怕是要影响了其他睡觉的人,因此,即便要翻身,也要尽量的放轻手脚,降低音量。如此,睡不着的时候,躺在床上也成了一种折磨。

索性便起了床,走到客厅中去。

只开一盏小灯,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陆之琰坐在客厅沙发之中。

海绵宝宝看了一会儿,失了兴趣。

茶几上放了一个本子,陆之琰伸手将本子拿了过来,有什么东西从本子上滑落至沙发,陆之琰捡起一看,是一只笔。

将笔随意在手中转了几转,虚晃出了一圈的虚影。

就这样将笔加在手指之间,陆之琰将本子翻开,是一个空白的本子,页面上,有撕过的痕迹,很显然,是有人在上一页写过什么,又撕走了。本子和笔却忘记了带走。

这两年,灵感匮乏,陆之琰已经许久没有握笔。

而现在,笔握在手中,忽然便想写一些什么。落笔便是成串的音符,他浅吟低唱,那声音,悦耳无比。如果现在有人在他的身边,大约便会深深迷醉其中。陆之琰之所以被称之为近几十年音乐界的天才人物,不为别的,只因他的声音好听独特无人可以替代,也因经由他作的词曲,至今引人传颂,无人不爱。

笔一落下,似乎便停不下来,直至写完了完整的一首,才心满意足。

放下笔之后,揉一揉眉心。

对于陆之琰来说,写歌是一件极为愉悦的事,似乎是他身体的本能。只是这两年,他忽然丧失了表达欲,连这本能似乎都已经失去。他甚至以为,他已经失去了它,再也写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

仿佛将一腔的情感都从身上抽离,全部注入到歌曲当中去,脑袋空空,身体疲惫,可是心情却极为愉悦,很是畅快。

休息一会儿之后,看一看时间,已经四点多钟。每天早上季静五点便会起床晨练,风雨无阻。就算睡觉很晚,也会起来。

光这一点就让懒惰如陆之琰万分佩服,如果他能有一个好的睡眠,他大约能与床相依为命,睡到天荒地老。

不想让季静看见他那么早起床坐在客厅里,好像专程等她起来晨练似的。将那张写满音符的纸从本子撕下,陆之琰正准备回去房间,就在这时,从另一个房间里,忽然走出一个人来。

很是眼熟。

那人似乎也没有预料到这个时间点客厅还会有人,也是一怔。

金鱼一样只有三秒钟的记忆,只依稀记得是节目的嘉宾,似乎还劝过他喝酒,但记不清楚是谁。

对于喝酒那一段,陆之琰记得格外清楚,就本能的,对这个人有一种嫌恶之情。

不认识便当做没有见到处理,他便不理会,正要按原计划回房。

肖泽宇却难得与陆之琰有这么私底下碰面的机会,又怎么肯轻易放过。

陆之琰现在与季静的关系,使得陆之琰现在就如同肖泽宇眼中的刺,见一次,被扎一次。

并不是每一个人见到前任的现任都能心平气和,分手后,自己迅速移情别恋却希望前任永远单身的有大把的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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