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2 / 2)

  随着电梯门盯的一声打开,我们之前班里的班长便像是等在那里好久一样及时地迎了上来,看见我,非常亲切地堆起了笑,没等我们开口,回过头就冲着包间喊:“同学们,黎畅和我们常乐王子来啦!”

  于是刚一进门,里面的人便起立鼓掌,欢呼,我在这潮水一般的热情里无所适从,一抬眼,就看见背对着门坐着的宋与眠,刚好转过身子,和我对上了视线。

  第一秒,我下意识地把挽着我胳膊的黎畅推到了一边。

  第二秒,我局促地冲她笑了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

  第三秒,在感慨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漂亮的同时,我心慌意乱地移开眼,干巴巴地对包间里的人说了句,大家好啊。

  脑海里却只回荡着一行加粗的红字。

  完了,腿要断了。

  大家圣诞快乐啊

  第32章

  许是好久没有见到的缘故,再见到宋与眠的时候,竟久违的有了刚上大学时撞见她的茫然感,我向来说不好漂亮话,包间里又是嘈杂得让人听不清话的氛围,欲言又止间到最后也没说出什么,水涨船高的热闹里,我只好挨着黎畅在同学们的簇拥下坐了下来。

  我和宋与眠的位置离得不远也不近,几个人的距离,又恰好听不清对方说的话,这样的若即若离像极了我们之间这段算不上长的友谊,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久别重逢后,我感觉我们之间的的距离就像是回到了原点——算不上熟稔,但也不至于陌生,就像中学图书馆的长桌,我们各占一头,没有交流,却又一起数着时间流走。

  宋与眠爱看书,做图书管理员的时候,总是坐在桌子靠窗户的那一头,看的都是书名我都嫌拗口的世界名著,墨绿色的窗帘把整个图书室笼罩得像一座孤岛,静得翻页的声音都像是老旧胶片的一寸寸定格,而宋与眠,只有宋与眠,在最好动的年纪有这个耐心和定力,不动如山,让人佩服。

  而我就和大多数会把漫画书绑在课本底下的学渣一样,只不过把课本换成了书架里随便抽出来的一本大部头名著,看得不亦乐乎,我们两个就这样一个全神贯注,一个装模作样,还真就顺顺利利地把工作做了下去。

  因为比宋雨眠高出半个头的缘故,每次整理图书的时候都是我负责踩着梯子放书,她在底下给我递,偶尔翻出几本有意思的,还会隔着老高的海拔差聊一会天。宋与眠看过的书很多,每次说出点感想来的时候,都能让我惊讶地推敲好久,再深深地反省自己的肤浅,现在回想起来,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了宋与眠。

  可这喜欢来得没头没脑又稀里糊涂,最后还没来得及等我想明白为什么图书室的阳光只有打在宋与眠身上才格外的好看的时候,我们的值周任务就结束了,最后一天收拾的时候,她还借走了一本书,看上去挺有年代感的烫金标题印着五个大字:弗兰肯斯坦。

  我看着她在借书卡上一笔一划地写下她的名字,再后来,鬼使神差地,我也去借了这本书,喜滋滋地在借书卡宋与眠的名字下面写上了我的,回去后哈欠连天的看了好久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在角落吃灰到了归还的期限,也就不了了之。

  大学生之间的聚会不外乎还是吃饭喝酒唱歌这雷打不动的老三样,参透了这一点,组织同学会的班长直接找了个既能吃饭又能唱歌的包间,三巡酒后,不知不觉就完成了从饭局到KTV 的转场,啤酒一箱一箱地搬出来,声嘶力竭的歌声里,晚会的气氛被推向了高潮。

  宋与眠理所当然地被簇拥着嘘寒问暖,上了大学后她愈发出落得标志,两首歌的功夫,便被不同的人拉着喝了好些酒。我和这个班的人算不上有太多的感情,象征性地喝了几杯便闲了下来,而本来跟我一起的黎畅一向人缘好,一头扎入了狂欢的派对中就再没上岸过,我失去了这场聚会中唯一的搭档,也不想坐在太显眼的地方,便从桌上拿了一支打开了的小百威,推开包间连着的小露台的门,在外面的秋千椅上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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