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2 / 2)

  “因为,我觉得你文笔挺好的。”宋与眠说着,从抽屉里掏出了七八张五颜六色的信纸,张张都是我煞费苦心换着左右手和语气代写的求爱文学,“这些都是你写的吧,与其放了学给那些人做枪手,不如实打实的给班级做点贡献。”

  我擦。

  我本来还想辩解,可这破嘴也不听使唤,没头没脑地就跳过了狡辩,直接承认了:“你怎么看出来是我写的?”

  宋与眠把那踏纸又放回了抽屉里,重新拿起手里的小说:“秘密。”

  然后再也没分给我眼神,直到我浑浑噩噩地收拾完书包要离开教室时,才从书页里抬起头,喊了我一声,常乐。

  我还在苦苦思索宋与眠到底是怎么发现那些风格迥异的情书是我写的,听见有人喊我,条件反射地应了一句:“干嘛。”

  空荡荡的教室里女孩子瘦削的肩膀逆着光显得特别的单薄,教室门口不知道谁挂了风铃。风吹过来的时候丁零当啷的响,搞得我分不清宋与眠是真的开口说了话,还是我做贼心虚有了幻听,我听见她说,记得回去写随笔。

  然后我就真的写了。

  他妈的,好没面子。

  结果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老师对宋与眠的偏爱,还是真的是我文采斐然,我替宋与眠写的那篇随笔居然得了个最优,换来了班主任热情洋溢的赞赏,和以资鼓励的零食礼包。

  当宋与眠把奖来的零食递给我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拒绝的。因为我在她眼里看到了一丝像是目睹了浪子回头的欣慰,这让我又非常的不爽,但面对女神的突然示好,我的同桌已经激动的说话都结巴了,结巴还不忘手快的把东西接了过来。

  这就让我很难做人。

  “我不喜欢吃零食。”

  但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她抢先一步堵了回去,看着我别别扭扭地收下以后,宋与眠就像完成了什么社交任务一样,争分夺秒地转回了身子,只留下我和我那贼头贼脑的同桌,对着一桌子零食面面相觑。

  回去的路上我就被我的长期雇主,也就是被拆穿了的代写情书的主人陈一格拦住了去路,陈一格在学校也算是半个有头有脸的风云人物,一是因为他这个人自来熟,像我这样萍水相逢的枪手兼邮递员他都自顾自的当做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二是因为他家真的有矿,箱洲算是一座山城,而他家就是采矿的,明明白白的富二代,明明白白的游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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