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1 / 2)

  吴辰丽的眸子亮起了晶莹的光亮,她一瞬不瞬地盯着陆念文,看着她因为回忆起伤心事却又强撑着不崩溃时赤红的眼圈与抽动的面颊。她直觉般轻声问道:

  “你有亲人去世了吗?”

  “我爸在我18岁那年没了。他……本来答应我,办完那个案子,就请假,带我去旅游的。我们行程都定好了……可是他……”陆念文说不下去了,大滴大滴的泪珠从眼眶坠落,砸在雪白的病床床单上,晕开朵朵泪花。

  “我打小……打小就和他亲,他虽然总是很毒舌,说我怎么不是个儿子,但他比谁都爱我。他什么都愿意教我,轮滑、散打、游泳、自行车,全是他教我的。只要下班回家,第一时间就要找我。后来,他说我比儿子强多了,一个女儿顶三个儿子。我爸他……他不该死的……该死的是那个罪犯……可是那人渣只是判了8年……”

  病房里传出了陆念文压抑的呜咽声。

  时空仿佛凝滞了,只余吴辰丽的抽噎声和陆念文痛苦的喘息声,病房陷入死寂。半晌,陆念文逐渐平静了下来,吸了吸鼻子,带着浓厚的鼻音道:

  “不好意思,本来是来安慰你的,结果……我这人不会安慰人……”

  “不,陆姐姐……谢谢你。”吴辰丽小声道,“我再也不会寻死了,真的……”

  “其实你自己心里能感受得到吧,你并不想死。我救你的时候,能感受到你其实还有求生欲。你今天想见我,其实也是为了求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对吧。”

  “嗯。”吴辰丽轻声应道。

  “我是刑警,我见惯了生死。人生在世,再大不过死。死亡是这世上最残忍的事,生命的重量很多人根本体会不到。你知道为什么法律规定任何人不论出于什么理由,都不得动私刑剥夺他人的生命吗?因为法律认为,生命是人一切的根本,是最终极的权利。要剥夺这个终极权利,就必须要有同等重量的理由。

  “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律每一次宣判死刑都得慎之又慎,人民赋予国家机器权力来执行死刑,国家机器就必须依照法律这个大家共同认可的规矩办事。这个规矩如果被破了,如果人人都能出于自己的正义感对他人举起屠刀,那这个社会必将大乱。

  “而自杀者同样也是这样的,自杀是你对自己施加了最残忍的刑罚,也许在你自杀前一刻,你真的很痛苦,恨不能解脱。但如果我遇上了,肯定还是要救的。生命的结束,意味着你掐灭了可能存在,但尚未发现的微小希望。只要活着,没有什么走不通的路。你也算是死过一次的人,要懂得生命的可贵。”

  “嗯,我记住了,陆姐姐。谢谢你救了我……”

  “不要光谢我,还有一个人救了你呢。”说着,陆念文侧头,对身后喊道:

  “云白?你在吗?”

  “在……在。”许云白的声音顿了3秒钟才传来,发出第一声时嗓子整个是被糊住的,清了清嗓子,她才发出了第二声。

  然后陆念文听到了脚步声,许云白出现在了床尾,她的眼圈红得吓人,明显刚刚哭过。

  陆念文垂下头,心里发慌,赧然、惊讶和欢喜同时袭上心头,一时竟然不敢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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