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相互关联256(1 / 2)

我将林雅说的话记下来。

并总结道:“也就是说,你见到林振,是他死亡的前一天发生的事情,后来你们还有没有再见面?”

林雅摇头。

这时候林闲反问道:“怎么可能。”

“你们是一家人,不可能没见见。”

陆琛证明道:“我可以做证,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林振一直都与我再一起。”

正好陆琛可以说明,他与林振的关系。

“大家都知道,我于一个星期前出狱,是林振以及林家几个旁系兄弟,接的我。”

这一块我打断了陆琛。

“你因为什么入狱?”

陆琛先是犹豫了一下,反问我:“这个很重要吗?”

“很重要。”

“我记得,你是因为酒后驾车,将路上的行人撞死后,下车补了八刀,将其杀害。”

陆琛眯眼。

我说道:“你的案子,在法学界,也是一个经典案例。”

“我上学的时候,老师对我们提出过这个问题。”

实际上,经过昨天晚上的思考。

我总算是向来,为何那日陆琛出狱,我为何会有熟悉感,虽然说陆琛进去的时候,是二十多岁的青年,现在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不过这个案子确实经典案例。

只是当时讨论的重点,不在这个案子本身罪犯的行为动机,而是案子延伸出来的点。

从传统意义上。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赔偿将会一个范围内,也就是二十万到七十万之间。

具体还有量刑标准。

不过因为陆琛的案子,从社会上出现了一个特殊的声音,那便是致人死亡,赔偿的数额以及受害人伤残。

按照社会上的舆论。

致人伤残,后续的医疗费用,可能是个无底洞,反而下狠手,将其致死。

故而,后续的刑法。

以及实践中,加入了刑期,这样的标准,避免发生意外,人性的恶从而加害生命。

我对他的印象很深。

陆琛稍微思考一下,说道:“那天,我和阿雅的事情,因为老爷子的阻止,我的心情很差,喝了需多久,发生了那样的意外。”

“那时候,我根本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于是我下车杀了他。”

陆琛说完。

我微微点头,问道:“继续吧,说说你出狱以后,林振带着你做了什么?”

“也没什么。”

陆琛稍微的停顿一下。

“他给了我海边的别墅,还给我一些钱,我是一个外姓人,也参与不到林家的核心体系内,再加上是有前科的人。”

“林振他就,陪着我喝酒。”

“为我介绍工作,叫我以后可以再林氏集团内,做一些跑外勤的工作,虽然赚的不多,可也是一个谋生的路子。”

合情合理。

陆琛还说道:“那天,我也在林家村,晚上我们就做直升机去了奥城,在那边消费了一晚上,下午才回来。”

“不过,那时候烟花节正在准备,我在现场喝酒,直到发生了意外。”

我明白了。

“也就是说,在烟花节举办的时候,你与林振之间,有两个小时左右的没在一起。” 林秋问道:“你怎么知道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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