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为爱而生26(2 / 2)

愚以为,爱在根本上是来自于美。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很难想象,一个不能在其眼里具有美的特质的事物,如何能引起此人的喜爱?同样道理,如果一个人不能在我们自己的眼里呈现其美的内容,我们会喜欢上或爱上这个人吗?而决定是喜欢还是爱,可能就与我们所能感受到对方所具有的美的丰富度和深浅度直接相关了。比如,有多少外在美?多少内在美?美到什么程度?等等。

因此,根据美的本质是和谐的概念,我们就可以这样来定义爱的本质:所有的爱,都是一种指向具有足够美的内涵事物的、并且是专注的、强烈的、积极的、快乐的、善意的、和谐的思想情感。而爱情是一种最强烈、最积极、最纯洁、最快乐、最善意、最和谐因而也最持久的思想情感。但是,该种思想情感的活动若过于强烈,就会使人产生情感饥渴、产生欲望,而如果欲望又得不到及时满足的话,那又会使人感到疲劳,甚至会觉得爱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这时的爱情状态可以说已经变得不够和谐了。把相爱双方紧紧结合在一起的正是那种因情感饥渴所产生的欲望,欲望使人努力去拥有对方,欲望使人不肯失去对方。于是,这就外显为被爱者所具有的一种强大吸引力。欲望、吸引力都是“美的力量”的体现。一句话,爱情源于美的力量,且美的力量一旦转化为爱的力量,人便又可以通过积极行动来反作用于客观事物,从而可以更快更好地去创造出更美的新事物。也正是在爱的力量的巨大驱动下,人们才使世界越发缤纷多彩、充满情趣。

低级生命之间只存在由形体、形态、动作等有形美的力量产生的原始的爱,到了智慧的人之间,不仅存在这种原始的爱,还多了具有质变性的新型的、也是崇高的爱——由心灵美或精神美、还有才智美、气质美等等引发的爱。爱是由积极心态孕育的,两情相悦就是指在抵消了一切决定性斥力后所形成的心与心之间极难阻挡、也极难分离的相互吸引、彼此融合。

人类的感情大概可分这四类:爱情,亲情,友情,博爱。它们带给人的感觉有“好坏、新旧、深浅、强弱、奇平”上的差别,通常情况下,爱情给人带来的感觉比其它任何一种人类情感要好、要深、要强、要新、要奇,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情达到了这种程度,那实质就是爱情了,不管这种感情是刚开始就能产生、还是过段时间才产生,也不管是在异性、同性,还是朋友或亲人之间产生,它都是爱情,于是便有了同性恋、子母恋等等非常现象。

感情本身就是种美好的事物,它的出现自然也离不开美的作用,人类正是由于美的存在才诞生了爱,又因为爱的作用而愈来愈美。美感就是一种精神上的和谐感受。当一个人觉得某个事物很美的时候,那么这个事物在其大脑中的“映像”必定是非常和谐的,当这个映像形成的精神活动能够有效地牵动大脑中主管欢快情绪的“前色带”时,甜美的爱的感觉也便产生了。把爱情与人世间的其他情感,如亲人之爱,朋友之请或同志之义明显区别出来,使爱情成为特殊的“情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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