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奇袭歌手!24(1 / 2)

当初杨琛和泛星娱乐签约时,为了保住自己的歌曲版权,几乎放弃了和公司所有的收益分成。

杨琛歌曲版权收益五五分成,其余全部收益杨琛只有百分之十的分成。

可随着杨琛一夜爆红,这份近乎于苛刻的合约已经不适合杨琛了。

如今杨琛的商业价值飙升,凭借着这个收益分成,泛星娱乐靠着杨琛绝对可以赚的盆满钵满。

可这条件苛刻的合约期限只能维持两年,并且以杨琛的潜力,未来的成就肯定远不止如此。

若泛星娱乐真要这么做,将杨琛近乎所有的收益都拿走,那就真是自断财路。

先不说杨琛本人有没有意见,其他的娱乐公司肯定会开出高价来挖杨琛。

只要搞定杨琛自身的意愿,高额的违约金,那些实力雄厚的娱乐公司还是能出起的。

就算泛星娱乐不惜将关系闹僵,也要强留下杨琛给自己赚钱,那杨琛要是不配合,还是得玩完。

所以泛星娱乐肯定是要重新给杨琛一份待遇优厚的新合约.

只是让杨琛有些没想到这份新合约,待遇也太优厚了。

之前孙旭海开出的条件是,歌曲版权依旧归杨琛,公司运营十年,期间版权收益五五分成,保底年薪一百万,每年制作一张专辑并负责宣发,合约期限十年。

而杨琛手里这份合约的条件是,杨琛原创的歌曲版权归杨琛所有,公司运营十年,期间版权收益五五分成,保底年薪五百万,杨琛其余所有收益可以获得百分之三十。

可别小看只有百分之三十,这在内娱已经是很高的艺人收益分成比例了。

这已经相当于娱乐圈二线艺人前列或当红一线末尾的待遇了。

以杨琛目前的人气值得这样的待遇。

而最有意思的是其中有一个附加条件。

即,新合约签署之日起,杨琛个人为公司带来年收益若超过一亿,则从当年起增加百分之十的收益分成。

最高可增加到百分之三十。

也就是说,若杨琛连续三年为泛星娱乐带来的收益都超过了一亿,那他和公司的收益分成将高达百分之六十。

这就是一个很恐怖的分成比例了。

除了那些自己开公司的艺人之外,杨琛这的这个收益分成就已经很少见了。

除非是那种天王以及天后级的超一线大咖。

因此从这份合约就可以看出,余丽的诚意。

杨琛放下这份合约,缓缓吐出一口气。

“怎么样,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孟兰笑问道。

杨琛则苦笑一声:“看样子,这是要把所有赌注都压在我身上啊!”

“你值得!”孟兰轻声道。

杨琛重新审视一遍这份合约,神色突然变得坚毅。

“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往前冲了!”

“有笔吗?”杨琛转头看向张紫萱。

接过张紫萱递来的笔,杨琛签下了这份为期十年的新合约,违约金三亿。

除了新合约之外,孟兰还带来一个新通告。

那就是杨琛要在下周六晚参加白云音乐节。

这个通告是在杨琛确定成为踢馆歌手之后,孟兰就已经谈好的。

毕竟当时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杨琛能踢馆成功。

她当时想的是趁着杨琛参加《天籁歌手》的热度还在,多接一些商演通告尽量维持住这好不容易得来的热度。

虽然当时想的挺好,可现在就尴尬了。

周五《天籁歌手》直播,第二天就要赶去长安市参加白云音乐节。

所以这个行程还是很赶的。 而孟兰为了不打扰杨琛备战下一期,所以就没有提前告知杨琛。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