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出卖自己的女人(2 / 2)

“就这样,我的云娘生病了。她怕自己快死了,就去菜人店里用五斗粮卖了自己。

“我看到家里的粮,觉得奇怪。她骗我说,这五斗粮是她的陪嫁换来的。

“她说出门有事,我觉得不对劲。她娘家也很穷,哪有陪嫁?我到处找她。有人说她来了这里,我一路找了过来。后面的事,你们都知道了。”

众人面面相觑,真惨!

就连孙传庭这种见惯了生死的人,也是面色惨然。

孙传庭问道:“你背上的布袋里是什么?”

那男人恨恨地说:“一个大活人,只卖了五斗粮,太亏了!刚才在店里,我要跟店主拼命,他又补了我一斗粮。”

突然,他又恨恨地看着李若涟,说:“要不是你们耽误了我,我家云娘也不会死!你们杀了我吧!我早就该死了!我要是死在战场上,卫里能给十几石粮!我干吗要活着啊!我可怜的娘子!”

男人哭得气都喘不上来。太子叹口气,从袖中摸出一锭银子,说:“这个给你。回家把孩子养大!我们走!”

男人呆愣愣地看着这锭银子,突然反应过来,扑通跪倒在地:“恩公,让我跟着您吧,我一辈子做牛做马报答您!”

太子真不想这男人跟着自己。看见他,很容易想起刚才屋中的场景,心里真不好受。可是,他是个为国作战的伤残军人,不应该落到这样悲惨的下场。怎么办?

太子问:“你是军户,能出去吗?”

男人说:“我送几两银子给千户所,他们就会放我走。”

太子犹豫之时,林增志说:“殿下,让他在詹事府做杂役过活吧?”

太子说:“好。林师傅,这事由你负责安排。”

太子留下二名锦衣卫,帮他脱离军籍,带他回通州。自己先回了。

众人走了一会儿,太子终究不甘心地问:“孙侍郎,没办法治罪菜人店店主吗?”

孙传庭无奈地说:“那个妇人,不论最后是谁动手的,都算是自杀。”

按照事情的本质来说,确实是自杀。妇人若是自杀,很难定店主重罪。

孙传庭接着说:“这妇人有权出卖自己,可能还签字画押了。”

大明保护百姓的自由。他们不能自由的迁徙,但是他们可以自由的出卖自己,不管是出卖自己的身体,还是出卖自己的性命。这真是讽刺啊,太子心里想。

这样的自由是进步还是落后?是文明还是野蛮?答案应该不言而喻。

太子不甘地说:“起码可以把店主抓起来。哪能让他在光天化日之下,作如此可怕的事情?”

林增志插话说:“殿下,抓了这个店主,还有其他人做这门生意!只要有买家有卖家,能赚钱的生意,就会有人干!”

市场经济行为?

李若涟也说:“殿下,若全是黑市买卖,恐怕那妇人还卖不到五斗粮。那店里一斤肉只要30文。”

若官府打击这种行为,增加了开店风险和成本,开店者必然追求更高利润。那么,很可能,人更不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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