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合二十五点纲领(2 / 2)

第十六条,我们要求分配大企业的利润。

第十七条,我们要求建立并维持一个健全的统合阶级。我们要求立即将大百货商店收归统合国有,廉价租赁给小工商业者,要求所有统合化国家在收购货物时特别要照顾一切小工商业者。

第十八条,我们要求一种适合全体种族需要的土地改革制度,要求制定一项为了公益而无代价的没收土地的法令,要求废除地租,要求制止一切土地投机活动。

第十九条,统合将为全体统合人员分配合适领域劳作。

第二十条,我们要求严厉镇压那些危害公共利益的人;对于危险的统合犯罪、高利贷者、投机者等,不管其信仰及种族如何,必须处以死刑。

第二十一条,为使一切有能力而又勤奋的统合人员有高等教育、并能有机会走上领导岗位的机会,我们要求改革现存的教育制度。一切教育机关的课程设置,必须适应实际生活的需求。儿童一到有理解能力时,即应启发他们的种族统合观念。我们要求贫寒子弟特别优秀者,不论其父母职业及社会关系如何,应享有国家化统合免费教育。

第二十二条,我们要求取缔雇佣军,建立统合化国民军。

第二十三条,我们要求制定法律,禁止恶意的政治谣言及其在报纸上的宣传。我们要求统合机关必须做到:

1.凡统合报纸的编辑及工作人员应为统合人员

2.凡非统合意志报纸,应经的特别许可,才能发行,但不许其用公文印刷。

3.凡非统合人,而参与了统合意志报纸的财政,或企图使统合报受其影响,必须依法禁止,违犯者应关闭这类报社,并且立即驱逐与该报纸有关的非统合人出境。违反公共利益的报纸,必须坚决取缔。

我们要求制定法律,坚决禁止对于统合人民生活有不良影响的艺术与文学,并封闭与此种要求相冲突的机关团体。

第二十四条,统合人员只允许有统合一种信仰,统合联合一切,统合万岁!乆

第二十五条,我们要求在统合化国家内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以便实行统合意志的一切;统合机关应有绝对权威。

本统合的领导者,誓为完成上述目的而奋斗,必要时,即牺牲征途,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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